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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問與答 Q&A

H-2.申請補助審核方式為何?

  • 「家電汰舊補助審件中心」接收到民眾申請資料(線上或郵寄),會對所有文件內容進行確認,核對說明如下:
    (1)
    申請人資料確認,包含申請人姓名、身分證字號(護照或居留證號碼)、手機號碼、電子郵件、通訊地址是否齊備;申請補助產品資訊是否完整。
    (2)
    核對申請者資訊與檢附國民身分證、護照或中華民國居留證影本是否一致。
    (3)
    確認金融機構帳號存摺封面影本之戶名是否與申請者姓名一致。
    (4)
    裝機地址用電種類是否為「表燈非營業用」之電費單影本,並與台電系統勾稽核對,確認裝機地點之用電種類符合申請資格。
    (5)
    確認統一發票(或電子發票證明聯)影本之購買時間是否在「補助期間內」,並與財政部系統勾稽,確認統一發票之有效性;確認發票或檢附銷售明細相關單據是否載明「申請補助產品之型號」,並與經濟部能源署「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」網站或「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」專屬網頁進行勾稽核對,確認裝該型號產品是否為能效1級產品。
    (6)
    確認申請補助產品之保證書、保固卡或相關資料影本是否載明製造號碼或機器號碼,並且與「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」專屬網頁資料庫或「其他縣市政府補助活動所提供資料」進行勾稽核對,是否有重複申請。
    (7)
    核對是否檢具與申請補助品項相同數量之「環境部廢四機回收聯單第三聯(消費者收執聯)影本」,並且與「環境部」系統勾稽核對,確認「廢四機回收聯單」之有效性。
    (8)
    核對申請補助產品之能源效率分級標示貼紙影本,確認裝該型號產品是否為能效1級產品(申請人如未檢附則免)。
    申請補助受理單位可進行電話抽查或現場稽查,申請人若拒絕配合,不予補助,經補助者,得廢止或撤銷補助,並追回全或部分補助款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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